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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 严打技术创新侵权行为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5-04-15 | 845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文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开展高铁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巡查机制和重点项目驻地监督机制。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推进污染粮食单收单存、定向销售。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科技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粮食局、铁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行为。开展农资市场秩序整顿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针对虚假宣传疗效售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互联网制售假药等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专项行动。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和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行动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建立质量安全征信体系。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推动部分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推进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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