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文件公告
2023年“3·15”主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 | 作者:省用户满意度测评中心 | 发布时间: 2023-03-10 | 87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社会氛围。坚持“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消费时节,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预防风险、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适时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举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各位媒体朋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持续加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但距离新时代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标准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放心消费环境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工作措施,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同时,也欢迎新闻媒体和各位记者朋友们加强消费维权宣传引导和社会监督,强化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报道杂志提问

我们注意到,这几年陕西省通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省消费环境在持续改善。请问,2023年,我省在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面还有哪些具体举措?


刘蓬勃:


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感谢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从整体上优化我省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的一项重要举措。2023年,我们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示范创建提质行动。加大培育力度,鼓励全省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尤其是服务单位,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特别是景区、特色街区、核心商圈、龙头市场、特色行业等消费密集场所参与创建,大力提升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对已公示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开展抽查检查,促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能够发挥示范标杆作用。


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助力行动。大力推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鼓励更多的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指导参与承诺的经营者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严格履行退货承诺,推动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积极发展消费纠纷在线解决企业,不断健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便利消费者及时开展维权,引导消费纠纷实现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


三是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制度,我们对《陕西省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推动发布《放心消费示范创建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Copyright(c)2007-2015   陕ICP备07501393
版权说明

  版权所有: 陕西省用户满意度测评中心